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8

168.我又被带到一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属天的奥秘 #2557

2557.“是我父亲

2557.“是我父亲的女儿,不是我母亲的女儿”表示理性是由作为父亲的属天良善,而非作为母亲的属灵真理孕育的。这从理性的孕育清楚可知,即:理性是由神性属天良善进入对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情感的流注孕育的(参看1895, 1902, 1910节)。此处有两个奥秘:第一,人的理性是由作为父亲的神性属天良善孕育的,否则,理性不会存在,或说理性无法以其它方式产生;第二,理性不是由作为母亲的属灵真理孕育的。至于第一个奥秘,即:人的理性是由作为父亲的神性属天良善孕育的,否则,理性不会存在,或说理性无法以其它方式生成,这从前面的阐述(1895, 1902, 1910节),以及只要反思,谁都能知道的事明显看出来。
因为众所周知,人生来没有任何知识,也没有任何实际理性,只有获得它们的能力;出生后,他逐渐学习并吸收这一切,主要通过听觉和视觉如此行;随着学习并吸收这一切,他逐渐变得理性。显而易见,这些事是通过身体,也就是一种外在途径实现的,因为它们是通过听觉和视觉实现的。人因没有反思而不知道的是,有某种事物不断从里面流入,以接受那些经由听觉和视觉从外面如此进入并被植入的事物,按顺序排列它们。流入、接受并排列它们的,是来自主的神性属天良善。这就是这些事物生命的源头,是它们秩序的源头,也是它们当中各自的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源头,如前所述。这一切表明,根据本节这句话,即:“她是我父亲的女儿”,人的理性来自作为父亲的神性属天良善。
至于第二个奥秘,即:理性不是由作为母亲的属灵真理孕育的,这从前面的阐述(1902节)明显看出来。因为如果属灵真理真的像良善那样从里面流入,那么人生来就会具有全部理性,同时具有全部知识,以至于不需要学习任何东西。
然而,人因本性和遗传而屈服于各种邪恶,因而屈服于各种虚假。因此,如果真理本身也流入的话,他就会玷污并歪曲它们,从而永远灭亡。所以主规定,任何真理都不能通过人的内在流入,只能通过他的外在流入。由此明显可知,根据本节这句话:“她不是我母亲的女儿”,人的理性并非来自作为母亲的属灵真理。主乐意祂的理性也照这个顺序形成,以便祂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将祂里面人身或人性的一切都变成神性,也可以将神性属天良善植入神性属灵真理,并使它与神性属灵真理合一,同时将神性属灵真理植入神性属天良善,并使它与神性属天良善合一。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得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得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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